一是強化制度執行,規范執法行為。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全過程記錄、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等“三項制度”。當前,津市市林業執法過程實現全程記錄,林業行政處罰決定主動向社會公布,自覺接受監督,重大執法決定必須經集體研究后作出決策。
二是強化執法宣傳,營造良好氛圍。不斷加大涉林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特別加大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森林防火條例》等涉林類法律法規的宣傳。通過林業技術服務、知識競賽、座談會、進校園等途徑積極開展宣傳,三年來累計印發宣傳單5萬多份,召開座談會5次,各地懸掛橫幅標語150多條,新媒體推送各類宣傳片10多期。
三是強化業務培訓,提高執法本領。高度重視執法人員素質提升,每年都積極組織林業干部職工進行各類法律法規學習、網上法律考試和競賽等活動。并將執法人員的行政執法能力作為執法崗位人員重要考核內容列入個人年度考核,林業行政執法水平得以不斷提高。
四是強化處罰執行,后期跟蹤到位。加強與法院的合作,由人民法院依法對于不履行行政處罰的對象實施強制執行。截至目前,已實施強制執行3起,對心存僥幸的有意不履行的處罰對象起到了良好警示效果。同時,做好后期跟蹤工作,執法人員積極督促幫助處罰對象完成恢復原狀,對應復綠的按時復綠或代為復綠,對應補辦林地審批的督促其盡早辦理,還加強環境損害賠償的辦理,今年該市已辦結1起。
五是強化部門合作,協調機制到位。行政執法工作涉及面廣,需要多部門密切配合。為此,林業部門主動加強與紀委監委、檢察、公安、生態環境、自然資源等單位執法銜接,建立上下對應、權責統一、規范科學的工作機制,嚴厲打擊破壞森林資源行為。
今年來,津市市共開展各類專項執法檢查8次,出動執法人員50余人(次);專項巡查10多次,巡查各類場所、自然保護地55處。辦理林業案件9宗、處理群眾糾紛2起、打擊處理各類違法涉案嫌疑人11人,有力的保護了津市市森林資源安全。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59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