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發布2024年森林草原防滅火命令,明確全區防滅火戒嚴管制期為春季4月1日至5月31日、秋季10月1日至10月31日。
命令指出,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嚴格執行森林草原防滅火行政首長負責制,結合落實林長制,層層壓實屬地、部門、單位、個人“四方”責任,劃定責任區,簽訂責任狀,構建嚴密的網格化責任體系。各級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成員單位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協作,合力做好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
命令明確,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廣泛開展森林草原防滅火宣傳教育,增強公眾的責任意識、安全意識和法治意識。要強化事前發力,推動關口前移、重心下沉,加強隔離帶建設、野外用火審批、林下可燃物清理、聯防聯控等措施,常態化開展火災隱患動態清零行動,嚴管農事林事、施工作業、生產運輸、游玩祭祀等各類野外用火行為,“疏堵結合”抓好源頭管控。
命令提出,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及時發布森林草原火險氣象預報和高火險預警信息,加強部門火險形勢會商研判和聯勤聯動。要完善火災應急預案,優化隊伍布局,加強綜合保障,對突發火情迅速出擊、高效處置,確保“打早、打小、打了”。進一步加強防滅火基礎設施建設、裝備物資配備和制度機制建設,持續提升應急處置森林草原火情的綜合能力和水平。加大執紀問責力度,對防滅火責任不落實或落實不到位,導致發生重特大火災或人員傷亡事故的地方、單位和責任人,依規依紀依法嚴肅追究責任。 (韓旭 郭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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