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夏時節,閩山閩水愈顯青翠碧藍。福建省森林覆蓋率達65.95%,連續38年居全國第一,水、大氣、生態環境保持全優。“綠色生態”已然成為福建的一張亮麗名片。
“任何形式的開發利用都要在保護生態的前提下進行。”自建設“生態省”以來,福建強化綠色導向,推行領導干部環保“一崗雙責”。同時,全力開展治污減排,把污染減排列為各市、縣政府績效考核的重要內容,建立減排工作約談制度;全面推行水資源生態補償機制;構建節能減排長效機制;宣布取消對被列為限制開發區域的34個縣市的GDP考核,實行農業優先和生態保護優先的績效考評方式。同時,福建始終堅持以循環經濟為抓手,把污染環境、浪費資源的項目擋在門外,為新興產業騰出更大的發展空間。
為了讓百姓呼吸清新空氣,福建省開展“冒黑煙”專項執法檢查和針對重金屬及危險廢物排放進行專項整治。2014年4月,福建省出臺了《大氣重污染應急預案》,建立大氣重污染應急響應機制;5月,《福建省環境監管能力建設實施方案》開始施行。根據方案,福建省新建水質自動監測站48座,水質自動監測點173個,建設水資源環境統一監測平臺;6月,福建省下發《關于推進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工作的意見(試行)》,提出先行在造紙、水泥、合成革等8個行業試點推行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交易的污染物為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4項主要污染物。針對工業、企業污染物和排放量的增加,福建省環保部門加大環保執法力度,以市、縣(區)為單元區分劃片突擊排查,直接查處性質惡劣,基層查處難的案件。與此同時,省環保部門還與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建立聯席會議和聯動機制,出臺環保執法聯動協作意見等一系列重大舉措。僅去年一年,全省出動執法人員8.5萬人次,排查企業近3萬家次,其中涉嫌環境犯罪119件,行政拘留392件。
“八山一水一分田”的福建,是全國最早試水生態補償的省份之一。從2003年起,福建先后在九龍江、閩江、敖江等流域探索生態利益共享,治理共擔的補償機制。2011年12月,福建省通過流域水環境保護條例,在法律層面上確立“誰受益、誰補償,誰污染、誰治理”的生態補償原則。2015年初,《福建省重點流域生態補償辦法》開始施行,針對“誰來補,補給誰,補多少,怎么補”等長期以來制約生態補償的關鍵問題,進行了較為完善的制度設計,提高了補償標準,對劃定的4290萬畝省級以上生態公益林實行應保盡保,對跨設區市的閩江、九龍江、敖江等3個流域的生態補償在資金籌措和分配上向流域上游地區和欠發達地區傾斜。據初步測算,三大流域可籌集生態補償金每年不少于10億元,并以此帶動流域整治資金55億元以上,大大推進了畜禽養殖業污染整治、工業污染整治、生活污水垃圾治理、飲用水源地環境整治及流域環境保護。2013年1月出臺的《福建省主體功能區規劃》,首次將全省國土明晰規劃為優化、重點、限制和禁止4類開發區域,規劃為全省重點生態功能區的面積超過3.6萬平方公里,接近全省陸地1/3。此舉從規劃發展布局的源頭入手,用法規將生態建設納入全省經濟社會發展體系。
福建是在全國最早出臺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工作方案的省份。福建實施河長制,深入排查水質隱患,按“一河一策”原則制定實施小流域水體達標方案,明確治理路徑、時限和責任主體,確保了治理責任的落實到位。2015年,全省縣級以上生活飲用水源地水質達標率達到99.8%,比上年提高了12個百分點。
“向污染宣戰,既要打攻堅戰,也要打持久戰。”省環保廳表示,針對群眾感受最直觀、反映最強烈的空氣、水、土壤三方面污染問題,福建將多施“組合拳”,集中力量打好攻堅戰,確保環境質量持續變好。同時,打好持久戰,不達目的決不“休戰”,共護青山綠水,讓子孫后代永享“清新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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